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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审核发布:4166am官网登录-点击进入来源单位及审核人:发布时间:2024-09-29浏览次数:10

年级、各位同学:
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农党发〔2021〕35号)的通知精神,为做好我院今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项目

2023-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
二、对象及奖励金额

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(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)品学兼优,2023-2024学年考试、考察科目无不及格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。2023-2024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学院评审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具备以下(一)至(四)和(七)、(八)的条件;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(二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(三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(四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(五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;

(六)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%(含10%)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%,但达到前30%(含30%),须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,并在申请时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,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具体为:(具体项本通知略)

(七)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专业中前50%(含)

(八)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,生活简朴;(注:指通过2023-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。)

(九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。

四、申请材料

1.填报《附件1: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》;填写好后,用excel打开,经“开始检验”检验通过后方可提交,检验不通过为无效申请。请严格按照《附件2:国家励志奖学申请名单填写注意事项》填写,如不按规范填写视为无效申请,院系意见等请先填好一并上传。

2.申请名单导入模板中“成绩排名总人数”“排名名次”“综合考评总人数”“综合考评排名名次”皆为2023-2024学年度,本年级参加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及人数

五、材料报送

《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-模板》电子版。

请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“年级班级+姓名+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”,各班生委汇总各班申请者的材料,压缩包命名为“年级班级+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”,于10月4日下午5点前报送指定邮箱zhjzxdk@163.com,逾期不候。未由生委汇总而以个人为单位报送的材料无效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各班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规范评审程序,严格把握评审标准,认真细致地做好评审工作,切实评审出符合条件的学生。

2.各班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,集中组织申报国家奖助学金学生,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材料,按时报送。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,各班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。

3.评审中或学生受奖助后,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,一经核实,取消资助资格,收回奖助金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
4.在评审工作过程中,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各年级辅导员联系。

附件1-2.rar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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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9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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