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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审核发布:4166am官网登录-点击进入来源单位及审核人:发布时间:2023-09-08浏览次数:1618


 

各位研究生导师、同学:

根据学校通知,我院将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。申请者需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交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,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
一、2021级、2022级研究生评选工作

(一)评选名额

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《2023年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(老生)》(附件1)。

(二)评审流程

1.学生申请。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于913日前提交申请材料。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27163216@qq.com,纸质版上交至院楼102。提交材料: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、《2023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3)、《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4)(其中,附件2只需提交纸质版,附件3、附件4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)

2.学院初评。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名额进行初评、公示,向学校报送。

3.学校审核。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审核、公示。

二、2023级研究生评选工作

(一)评选名额

可推荐参评的研究生新生上限人数详见《2023年各学院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新生上限人数》(附件5)。

注:符合成绩条件的普通招考生及推免生名单详见《2023级研究生新生符合参评成绩条件学生名单》(附件6)。

(二)评审流程

1.学生申请。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于913日前提交申请材料。

提交材料:(1)电子版:《2023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3)、《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4)、《2023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》(附件7);

2)纸质版:《2023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》(附件7);

3)参评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: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;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(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、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);附件7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(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)。

2.学院推荐。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和公示,向学校推荐参评候选人。

3.学校评审。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、公示。

三、相关说明

1.2023级硕博连读生,按2023级博士生身份参评。

2.2021级、2022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,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。

3. 所有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有效证明,确保材料真实性,如弄虚作假,取消参评资格,并按照学生手册给予处分。

 

联系人:莫芷颐 蔡炫

联系电话和邮箱:136888642751427163216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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