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 通知

我院关于开展2023年“资助宣传大使”推选工作的通知

审核发布:4166am官网登录-点击进入来源单位及审核人:李露芳发布时间:2023-05-31浏览次数:431

各同学: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“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”的要求,加大我校、我院学生资助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,让资助政策更加深入人心、惠及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同时,为了培养我校、我院受助学生知恩感恩、诚实守信、自立自强的良好品质和乐于奉献、敢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。现决定开展2023年“资助宣传大使”推选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推选范围

1.各类资助受助学生(含国家、学校奖学金获得者);

2.学院奖助学工作室学生干部;

3.招生宣传志愿者。

二、推选人数

5-8名学生

三、聘用时间

本次推选的资助宣传大使聘用时间为1年(20236月至20246月)。

四、推选条件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.形象良好,亲和友善,热心服务公益,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;

4.了解国家、学校各项资助政策。

五、推选流程

1.学生自荐。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向学院提出申请。

2.学院推荐。学院对报名同学进行选拔,择优推荐5-8名学生代表。

3.学校聘任。学校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审核后,聘任“资助宣传大使”,并颁发聘书。

六、材料报送

请各同学于6817点前将《学院资助宣传大使推选汇总表》(详见附件),以【年级专业+姓名】命名,发送至邮箱2245790822@qq.com。

七、相关要求

1.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。“资助宣传大使”是资助育人工作重要组成,各年级要充分认识其在“三全育人”工作中的重要意义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

2.构建机制,加强宣传。各年级要充分发挥“资助宣传大使”的宣传、引导、示范作用,结合暑期“国家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下乡行”活动、招生宣传、新生入学教育等活动,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和受助学生典型事迹宣讲。

联系人:李老师

联系电话:38297025

学院资助宣传大使推选汇总表.xlsx

4166am官网登录-点击进入

2023年5月31日


管理登录 备案编号:粤ICP备05008874号